引信環(huán)境與性能試驗方法 高溫貯存試驗
作者:
salmon范
編輯:
瑞凱儀器
來源:
m.hlgsj12.cn
發(fā)布日期: 2020.03.25
1、試驗目的
本標準適用于引信研制階段,考核引信經受高、低溫長期貯存的能力。
2、試驗說明
2.1本標準包含下列三種試驗程序,用裸露的全備引信進行試驗:
2.1.1程序I
將引信放在-55℃條件下保持28d,隨后放在70C條件下再保持28d.
2.1.2程序II
將引信放在-55℃條件下保持28d。
2.1.3程序II
將引信放在70℃條件下保持28d。
2.2在采用本標準的試驗計劃中應規(guī)定下列基本數據和細節(jié):
2.2.1試驗后用于確定引信安全性和作用可靠性的性能要求、試驗前數據和參數值。
2.2.2所要求的試驗程序或試驗計劃對本標準規(guī)定的試驗程序和水平的改變。
2.2.3規(guī)定應記錄用以說明試驗進行情況的必要數據、由于設備故障或程序錯誤引起的任何偏差以及引信對試驗條件的響應。
3、試驗合格準則
3.1試驗后的引信必須安全和作用可靠。不得因為引信使引信的零件或材料出現任何變形、改變或其它變化而降低引信的性能或安全性。引信的外形不得改變到可能導致靶場工作人員拒收引信或彈藥的程度。
3.2根據分解、檢查、必要的試驗并結合工程判斷來確定引信是否合格。
4、試驗設備
4.1試驗使用的設備是能夠控制規(guī)定溫度和濕度的試驗箱。可以采用下列兩種能滿足試驗條件的專用試驗箱:一種是能保持70℃溫度且相對濕度低于20%的
恒溫恒濕試驗箱,另一種是能保持-55℃溫度的
高低溫試驗箱。亦可采用一種能調節(jié)為上述兩種溫度的通用
高低溫交變濕熱試驗箱,但該試驗箱溫度為70℃時相對濕度應低于20%。
4.2在高低溫交變濕熱試驗箱內必須用風扇使空氣流通,以保證在引信放入試驗箱后的4h內,箱內溫度達到規(guī)定值,在距離引信以及試驗箱壁、箱底和箱頂50mm以內的任何一處測得的溫度都應在箱溫規(guī)定值的±2℃范圍內。
4.3如果室溫低于38"C,相對濕度低于95%,且在試驗期間箱內不加水,則在試驗箱溫度為70C時,不需要控制濕度。如果這些條件不能滿足,則必須對高低溫交變濕熱試驗箱進行控制,保證相對濕度低于20%。
4.4要求連續(xù)記錄溫度。如果試驗箱溫度的測量和記錄每2min不少于一次,則應使用采樣型記錄系統(tǒng),如多點記錄儀或類似儀器,以提供連續(xù)的記錄。如果室溫低于38℃,相對濕度低于95%,則不需要記錄試驗箱在70℃下工作的濕球溫度。
5、試驗程序
5.1總程序
5.1.1預處理
在試驗開始之前,先將引信放在21±5℃條件下至少保溫12h.
5.1.2引信位置
引信在試驗箱中可以放在任何位置,但它們彼此之間以及與箱壁之間應有適當的間隔,以保持箱內的規(guī)定溫度。引信應放在箱內擱板、支架及柵架或懸掛裝置上,用于制造這些裝置的材料不能起熱導體的作用,以免臧緩或加速引信的溫度變化。
5.1.3檢查
試驗結束后,將引信從試驗箱內取出,放置在溫度為21±5℃的室內或保溫間中至少保溫16h。
5.2程序I
可用雙箱法或單箱法進行試驗。
5.2.1雙箱法
5.2.1.1將引信故置在-55℃的低溫箱內,保持28d。.
5.2.1.2將引信從低溫箱中取出,放在溫度為21±5℃的室內或保溫間中保持1h,然后將引信放到溫度為70℃,相對濕度低于20%的高溫箱內保持28h。
5.2.1.3.將引信從高溫箱中取出并進行檢查。
5.2.2單箱法
5.2.2.1將引信放置在溫度已調到-55℃的試驗箱內,保持28d。
5.2.2.2不取出引信,而使箱內溫度以每小時21±11℃的速率升溫到70℃。當溫度為70℃時,箱內相對濕度應低于20%,在此條件下使引信連續(xù)保持28d。
5.2.2.3將引信從試驗箱中取出并進行檢查。
5.3程序II
5.3.1將引信放置在溫度為-55℃的試驗箱內。
5.3.2保持28d之后,將引信從試驗箱中取出并進行檢查.
5.4程序III
5.4.1將引信放置在溫度為70℃,相對濕度低于20%的試驗箱中。
5.4.2保持28d之后,將引信從試驗箱中取出并進行檢查。